作者:南程慧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5   Tag:   点击:
[麻进展]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特点及打击对策研究_南程慧

  要:本文以毒品原植物大麻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检索、卷宗统计等,对毒品原植物大麻涉案特点进行研究,发现大麻犯罪案件具有涉案植物形态多样,分布地区广,部分地区高发,识别困难,办案取证技术不足,个人违法多次等特点;提出加强毒品宣传,提高大众认知水平;加强心理教育,降低二次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降低共同犯罪;把好口岸,外防输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设备投入;重视鉴定,加强证据意识的打击对策。

关键词:毒品原植物大麻特点打击对策

 

毒品原植物是指可用作生产、制造毒品原料的植物[1],大麻是最为常见的毒品原植物之一,已有几百年的种植历史,是世界三大传统毒品之一,也是目前世界范围滥用人数最多、滥用历史最长的毒品[2]

大麻作为毒品存在出现于公元十六世纪,由印度传入我国新疆,改革开放后逐渐向内地蔓延[3]。国际间逐渐频繁的交流以及近些年一些国家的大麻合法化,加剧了全球大麻毒品的严重泛滥,对我国的大麻毒情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我国对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的研究相对较少,多数是从案件数量、贩卖毒品数量、产销地、犯罪手段等方面分析大麻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原植物大麻涉案规律、针对性的打击对策等方面研究鲜有报道。本文通过查阅与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相关的文献资料和卷宗,探讨毒品原植物大麻的涉案特点,提出有效可行的打击对策,以期为公安机关打击毒品原植物大麻犯罪提供理论依据。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材料

本论文以大麻原植物、大麻种子、大麻幼苗、大麻叶、大麻花为研究对象展开调查,通过“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检索对关键词的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2研究方法

1.3文献检索

本课题的研究是通过查阅与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相关的文献资料,作为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搜索引擎进行文献检索,了解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的现状。查阅国家颁布的有关毒品原植物案件的法律法规、文件和调查报告,为本论文的分析研究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1.4卷宗统计

在“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检索框中输入与大麻毒品犯罪相关的关键词“大麻原植物”“大麻种子”“大麻幼苗”“大麻叶”“大麻花”进行搜索,再点击“裁判”分库,即可从案由、审理法院、审判年份、文书性质等内容对特定关键词的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筛选,并对某一类犯罪的情况做出一定分析和探讨。

通过“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中检索与毒品原植物大麻犯罪相关的全国刑事案件裁判书数据收集后,采用Microsoft 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揭示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间的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归纳和总结出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的特点和打击对策。

2大麻涉案特点分析

2.1常见涉案植物形态分析

经卷宗调查统计发现,毒品原植物大麻因涉案类型不同,涉案植物形态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主要涉案形态以种子、花序、幼苗、成熟植株为主(图1)。大麻种子可榨油,中医称“火麻仁”或“大麻仁”入药,因而部分地区有种子大麻食用种子的风俗,且种子较小,识别困难,一些电商平台上有不法分子售卖其种子的现象;大麻为雌雄异株植物,其中雌花序是生产“大麻烟”违禁品的主要部位,而大麻非我国原产植物,因此,在一些非法走私案件中,雌花序是其主要的走私形式;大麻繁殖容易,且在合适条件下生长迅速,大麻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已成功引种,一些“瘾君子”为降低成本,非法种植大麻来制毒,因而繁殖种苗收获制毒部位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首选,在一些案件中,犯罪贩子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麻用以制毒的现象。

2.2大麻犯罪案件趋势分析

通过对2007-2020年大麻犯罪的统计发现,与大麻有关的案件在我国大部分省份都有发生,且个别省份毒情形势严峻(具体见表1)。2017年至2020年,与大麻原植物有关的案件累计发案数量最高的省份是浙江省、广东省、新疆,与大麻种子、幼苗、叶、花有关的案件累计发案数量最高的省份都是广东省,与大麻种子有关的案件在浙江省和新疆也频频发生,与大麻叶有关的案件在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呈高发趋势。此外,有关大麻原植物、种子、幼苗、叶子的毒品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案发数量略有下降,但仍处高发态势。2017年至2020年,各年与大麻原植物有关的案件数量在1040件范围内,与大麻种子有关的案件数量在1580件范围内,与大麻幼苗有关的案件数量在515件范围内,与大麻叶有关的案件在200500件范围内,与大麻花有关的案件在1050件范围内,其中以与大麻叶有关的案件最多。

 

1大麻常见涉案植物形态

1全国查获大麻毒品违法犯罪情况一览表

 

2.3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方面的特点

对大麻原植物进行走私的毒品案件的占比从2018年开始呈下降趋势,但在2020年又有所回升,对大麻种子进行走私的毒品案件占比在5年内几乎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对大麻幼苗进行走私的毒品案件从2019年开始消失,但对大麻叶和花进行走私的毒品案件呈高发态势。

2017年对大麻原植物、种子、幼苗、叶进行贩卖的毒品案件数量占当年与大麻有关的毒品犯罪各类案件的比例都达到50%以上,2019年和2020年对大麻原植物、种子、幼苗、叶、花进行贩卖的毒品案件数量占当年与大麻有关的毒品犯罪各类案件的比例均高达50%以上,对大麻原植物进行贩卖的毒品案件呈上升趋势,2020年其占比达到94.74%,对大麻种子进行贩卖的毒品案件虽然有下降趋势,但在2020年其占比仍然在50%以上,2020年对大麻幼苗进行贩卖的毒品案件占比较2017年有明显下降,但其占比仍达到54.55%,对大麻叶进行贩卖的毒品案件占比5年内一直保持在80%以上,大麻花贩卖的毒品案件呈上升趋势(具体见图2)。

2017-2020年以运输的方式对大麻原植物、种子、幼苗、叶、花进行毒品犯罪的案件的占比在2020年都有明显的下降,2018年与2019年关于大麻种子毒品犯罪的案件占比都保持在20%(具体见图2)。

 

2 20172020年全国大麻毒品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占比

2017-2020年利用大麻制造毒品的案件占比呈下降趋势(具体见图2)。

从涉案对象分析,历年来全国关于大麻叶毒品犯罪的案件最多,数倍于其种子、幼苗、花的案件数量。从案情特点分析,共同犯罪率在所有案件中占比在23%-40%,同伙作案较突出;证据不足率在10%-20%,表明取证环节出现难点或问题;单人多次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的占比在28%-39%,呈现作案人员反复性突出的特点(具体见表2)。

2.4我国大麻毒品犯罪原因分析

大麻毒品犯罪在我国屡禁不止,部分原因是受一些国家大麻合法化影响,种植、贩卖大麻的供给方利用各国法律差异钻空子,加上一些大麻吸食者对大麻存在错误认识,认为一些国家既然对大麻合法化,那么吸食大麻对人是没有危害的。法律受到冲击,造成执法人员执法积极性降低,打击效果差[4]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已生效裁判的大麻原植物案件数量在2019年一直呈快速上升趋势,而2020年因疫情影响,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但其数量仍较2018年多。在这特殊时期,市场紧张,物以稀为贵,毒品的高利润让不少不法分子眼红,尤其当前疫情逐渐稳定,大麻毒品犯罪可能出现爆发期。

THC(四氢大麻酚)是大麻植物中的致幻成瘾成分。THC含量大于0.5%的大麻植株称为“娱乐大麻(毒品大麻)”,在0.3%0.5%之间的称为“中间型大麻”,小于0.3%的称为“工业大麻”(汉麻)。处于开花期的大麻,其植株顶部叶片和花穗在提取过程中产生的THC含量往往高于0.3%,所以其常被不法分子当毒品利用,加上叶子、种子从形态上不易辨识,便于伪装携带,导致关于二者的走私、贩卖、运输等方面的违法案件占比远大于大麻其他方面的案件数量,且国际邮寄快递的发展也为大麻走私活动提供了便利。

我国走私大麻的案件数量不高,但是在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上案件数量庞大,其中原因就是走私大麻入境风险大且成本较高,所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麻现象增多,以满足国内的毒品大麻犯罪活动。同时互联网的发展,方便了大麻毒品交易、种植经验交流等活动的开展,我国打击大麻毒品犯罪活动面临巨大挑战[5]

3对策及建议

3.1加强毒品宣传,提高大众认知水平

继续加强毒品预防宣传工作,提高公民对毒品的正确认识,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宣传对象不同的年龄层次、不同的职业属性等等进行针对性教育宣传,宣传形式要灵活多样,以提高大众对毒品常识了解的兴趣和重视程度,帮助大众了解滥用大麻毒品对个人、家庭的危害以及要负的法律责任。

 

2全国大麻毒品犯罪裁判文书数量对比表

3.2加强心理教育,降低二次犯罪

二次犯罪率在毒品原植物大麻的案件中,虽然占比逐年有所下降,但整体占比仍然在三分之一左右,所以对于该类案件的打击预防依然不能放松。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毒品犯罪人员的监管和思想教育,根除侥幸心理;合理引导,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加强对劳释人员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引导他们重新走向正轨。

3.3保持高压态势,降低共同犯罪

在近年来毒品原植物大麻的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案情特点尤为突出,降低共同犯罪率是打击预防相关案件的高效武器。建议加大对于共同犯罪处罚力度,要露头就打、寻求主动。要加强排摸,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准确把握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患于未然,始终保持对共同犯罪尤其是涉毒团伙犯罪主动出击的严打高压态势,绝不能让毒品犯罪势力坐大成势,杜绝有漏犯现象发生,以最有效的方式遏制团伙恶势力的继续犯罪,同时对其他犯罪势力也起到威慑作用。

3.4把好口岸,外防输入

随着近几年新冠疫情的出现,我国大麻毒品案件也呈现不同变化,内外部流通性不断变化,外部流入逐渐增多,走私案件在20192020年占比几乎都翻一番以上(具体见表2)。因此,在防止内部扩散的同时,也要防止外部的输入,所以口岸是防止大麻毒品输入的关键。大麻走私主要以国际邮寄快递件为主,并且伪装的形式多样,特别是大麻种子小,容易隐藏,可能混杂在一些常见物品中入境,建议对口岸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的大麻禁毒培训,提高大麻查缉能力。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对口岸的监控,严格检查入境国际邮件,海关口岸监管部门、海关缉私局、移民管理局等口岸工作部门实行联合行动,建立协调机制,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进行分析、排查,严防大麻入境。从源头上制止毒品原值物大麻流入流出,将有效遏制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发生。

3.5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设备投入

近年来,大麻毒品的犯罪案件中,涉及种子和叶的案件最多,而这二者普遍性和伪装性特征突出,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处于被动,民警对大麻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大麻原植物的叶、种子了解较少。因此,科技强警不容忽视,建议在各个公安机关开展职业禁毒管理培训,对相关技术人员及时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技术人员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大麻涉毒情报分析的能力[6]。培养专门的技术人员,而且对基础民警也要进行有关大麻基本常识的普及,从认识到深入了解甚至是熟知大麻。培养、加强民警的证据意识,全面掌握大麻的提取和保存方法,取证全面,保证证据链的完整[7]

建议根据不同省份案件高发特点不同,有针对性对涉及不同高发对象的省份进行专门培训与设备通入,精准施策,加强对办案及送检人员的培训,了解大麻生长规律,减少物证在保存、送检中出现被污染破损遗漏等导致证据不足的问题。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和破获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专业仪器设备,精密仪器能更快速准确鉴定出大麻的种属和活力,减轻鉴定人员的压力,节约人力、物力。强硬的人员队伍建设和精准的仪器设备投入的结合为侦破案件提高率。

3.6重视鉴定,加强证据意识

毒品原植物大麻的案件逐年增多,随着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化,规范化鉴定成为必要。对于完好的便于观察的样本,可利用大麻基本特征形态来初步鉴别样本的种属,但由于大麻是一年生草本植物,生长较快,个体含水量高,在一些涉及非法种植案件中的活体,一定要及时处理,及时鉴定,以免由于植物体失水、腐烂等,造成无法鉴定的结果,从而给案件办理带来麻烦。[8]案件办理人员一定要重视鉴定,加强证据意识,对涉案检材正确处理,及时送检鉴定,固定好案件流程的各个环节。

 

参考文献

[1]张宇杰.论我国新型毒品犯罪的现状及防治[D].重庆大学,2019.

[2][1].

[3]苏智良.中国毒品史[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禁毒研究,2017.

[4]胡金野,齐磊.中国禁毒史[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禁毒研究,2017.

[5]陈欣怡,李文君.大麻合法化影响下我国大麻毒品犯罪现状及对策[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21,27(02):215-221.

[6]芦佳.北美大麻合法化影响及中国应对策略[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21(02):1-10.

[7]陈云霞.新型毒品原植物恰特草走私犯罪特点与防控对策研究[J].森林公安,2019(04):13-15.

[8]黄茜.毒品犯罪的法律控制研究[D].安徽大学,2015.

 

文章摘自:南程慧,闫译菡,薛晓明,黄红仁.毒品原植物大麻案件特点及打击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21(19):15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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