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灼烧法测定有机物总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肥料中有机物总量的测定。
2 方法提要
试料经
3 仪器、设备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
3.1 分析天平:感量
3.2 粗天平:感量
3.3 电热恒温干燥箱:能控制温度105±
3.4 高温电炉:有高温计且可控制炉温525±
3.5 电炉:800W,温度可调控。
3.6 水浴锅。
3.7 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干燥剂。
3.8 瓷坩埚:容积50mL,具盖。
4 样品的制备
4.1 一般固体试样的制备
取风干的实验室样品充分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减至约
4.2 粪尿类、尿类样品的制备
取充分混匀的实验室样品约300mL,装入样品瓶中备用。
5 分析步骤
5.1 将瓷坩埚(3.8)放入高温电炉(3.4),瓷坩埚盖斜放,在525±
5.2 称取试样(4.1)2~
5.3 称取试样(4.2),粪尿类
5.4 将装有试料的瓷坩埚(5.2)或(5.3)放在电炉(3.5)上,瓷坩埚盖斜放,让试料小心缓慢炭化,在炭化过程中应在较低温度状态下灼烧至无烟,然后升高温度灼烧至试料呈灰白色,再放入高温电炉(3.4)内,瓷坩埚盖斜放,于525±
6 分析结果的表述
有机物总量含量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下式计算:
有机物总量(烘干基)=〔(m1-m2)/(m1-m0)〕×100………………………………(1)
有机物总量(风干基)=〔(m1-m2)/m〕×100……………………………………(2)
有机物总量(湿基,液肥)=〔(m2-m0)/m〕×100……………………………………(3)
式中:m── 称取试样的质量,g;
m0── 瓷坩埚质量,g;
m1── 灼烧前瓷坩埚及内容物质量,g;
m2── 灼烧后瓷坩埚及内容物质量,g。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7 允许差
7.1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7.2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下表要求:
有机物总量,% 绝对差值,%
<50 ≤0.5
≥50 ≤1